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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代理人才是最好的代理人

时间:2023-12-02 人气: 作者: 朱以山

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代理人才是最好的代理人

——介绍鼓动当事人行贿的代理人绝对不是好人

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

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我们这里说的代理人,主要说的是自然人代理人。

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人。《民法典》取消了指定代理人的描述,但在实际上,指定代理人还是存在的。

委托代理人,又称“受托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对于哪些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民法典没有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只要委托人委托你。法无禁止皆可为。

笔者认为,代理人都应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为被代理人争取最为有利的结果,从而完成代理行为,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代理人才是最好的代理人。

第一,  法律已经规定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

内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或者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或者越权行使代理权利,均应承担相关责任,有的甚至是刑事责任,如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可能涉嫌伪造证据等。

笔者曾经办理过律师不履行职责和超越代理权申请执行终止的案件,均已经获得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近亲属和单位、社区推荐的公民在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中,拥有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同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行政诉讼法》做了相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做了更为宽松的规定。

这三部诉讼法,体现了委托代理人意志才是第一位的,他(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信任来委托自己的代理人,而不是必须委托有关部门指定的哪个人。

河南省夏邑县有一起案件,被告当事人刘先生,没有时间参加诉讼,经过笔者指导,委托了自己没有文化的老伴出庭代理,居然打败了对方三个有一定文化的原告和他们的代理律师。

    第三,当事人有权随时拒绝已委托的律师或者代理人为其代理和辩护,而律师“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对于其他委托代理人,当事人也是可以随时拒绝和终止其代理行为。

只要书面或者口头告知有关承办、审理案件的机关即可取消原来的委托。如果原来的委托属于书面委托,应该书面声明解除委托,或者请有关承办案件的人员做一份笔录为宜。


第四,道德规范要求律师和代理人都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

第五条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四条  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五条  律师不应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

中国古代有一句话: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意思是受了人家的委托,就应尽力把人家的事情办好。

这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违反这一美德的行为则是缺德,则会遭到众人辱骂。

第五,运用合法的手段和措施才是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很多代理人,有很多律师,不是在钻研法律、法学理论和研究案情上下功夫,而是专门研究歪门邪道,研究关系,专门介绍当事人请客送礼,忽悠当事人贿赂办案的官员,特别是法官。其实,贿赂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当然,有的律师,有的代理人,不会让你和他一起去贿赂官员和法官,两三个人公然行贿,法官也不会收,而是让你掏现金给他,他去给送去,至于他给了多少,你当事人是无法掌握的,今后不管案子输赢,送出去的钱轻易不会退给你。

国内多起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被查处之后,就暴露了一批律师在行贿,最后谁都跑不了,从你行贿的那一天,你的命运就已经交到了别人的手里,你甚至还会祈祷受贿的官员别出事。

因此,我们可以说:介绍鼓动当事人行贿的代理人绝对不是好人,更不会是好代理人。

每一个当事人选择和衡量代理人的最主要的标准也是看在这个代理人是否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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