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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不够繁荣的根本原因

时间:2023-12-08 人气: 作者: 朱以山

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不够繁荣的根本原因

——司法行政机关不应把法律服务业当自己的后花园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有关法律经纪人、法律咨询公司和法律服务市场的讨论很是热闹。

笔者作为已经从事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二十来年的工作者,而且,目前还在北京创办了法律咨询中心,有些话不得不一吐为快。

2023年6月14日 ,司法部官方发布《2022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报告公布了截止至2022年底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统计数据,其中全国共有执业律师65.16万多人,律师事务所3.86万多家。全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3万多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6万多人。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统计,目前涉及法律咨询的公司已高达19.2万家。如果按照平均每家公司拥有5名员工的估算,这一行业拥有近100万从业人员,有人保守估计为70万从业人员。

我国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咨询企业(含个体户)总数为1407600人。平均每1003个人才有一个法律服务人员,平均每2166个人才有一个律师。

美国现在3亿多人,大概有130万名律师,平均每250人就有一名律师。

其实美国人均律师多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在很多发达国家人均律师都很多,比如法国是平均每1200人一名律师,德国是平均500人一名律师。

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律服务队伍之所以繁荣不了,之所以发展不起来, 其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管理部门仍然按照计划经济的老一套来管理法律服务市场。

作为法律服务的业务主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层面就是司法部,仍然是按照计划经济的老一套来管理法律服务市场。本来从事律师行业很赚钱,却不让把律师事务所登记成企业性质。

一直以来,让二机关性质的律师协会把律师管得死死地不说,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甚至在律师协会挂名的人向法官、检察官、警察等行贿,被查处之后,行贿的人却能逃避法律制裁。在最高三个副院长案件,在张家慧案件,在孙永一案件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逃避法律制裁的行贿律师和律协领导。留着他们似乎可以继续给后任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行贿。在北京就有律师行贿三次,仍然还在执业。

可是,在很多情况下,律师被殴打了,律师被法官非法驱逐出法庭了,律师的权益被侵害了,却往往既不见司法行政机关出面,也不见律师协会出面帮助律师维权,

司法部取消的设立基层法律工作者许可,省市一级仍然抱着不放。

笔者看到,2021年12月28日,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也许告诉人们,律师事务所必将最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登记管理。

第二,强制所有的律师加入律师协会,强制收取不一的会费。

按照《律师法》规定,每一个律师,必须加入律师协会,并且自然成为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他们把律师都管理得死死地像孙子一样不说,每年还打着律师协会的名义收取会费,而且,全国各地不一样。北京每人每年2023元,上海每人每年1300元,郑州每人每年1500元,洛阳每人每年800元。既然大家都已经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为何还不一样?

这和当年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个体私营企业会费如出一辙,既强制你每个律师加入,有强制收你的会费。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收费在包括笔者在内的有关人士的大力倡导和诉讼之下,才被取消。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全国的律师协会违反了上述规定,民政机关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法律服务早已经被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已经把公证业、律师、会计、审计、统计咨询业、社会调查业等列入了居民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中的咨询服务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说明》称: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经济活动的行业分类及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在计划、统计、财政、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国家宏观管理及部门管理中,对经济活动进行的行业分类。”

就连国家机关也在这个分类中,也遵循这个分类登记注册,难道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不也应该遵守吗?

第四,没有给律师事务所准确定位。

组织机构的类型主要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律师事务所定位到底属于哪一个类型。

有的律师甚至自以为是地认为:律师事务所属于事业单位,纯粹是胡说八道,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你律师事务所符合这条吗?要说原来计划经济体制形势下的律师事务所是事业单位还勉强,现在的律师事务所绝对不符合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

其实,律师事务所就是一个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应该按照企业类型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才能取得主体资格。

因为就连国家机关和国家拨款开办的事业单位,都要到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登记,属于企业和个体户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属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民政局登记等等。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咨询服务业一样,属于企业性质,都应该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司法部、司法局的许可证只是律师事务所和公证业一种必须取得的一种行政许可。

少数害怕非律师法律人才介入法律服务市场的律师是无能的表现。

笔者认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存在,就像“鲶鱼效应”一样,会激活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会补偿律师队伍的不足,会为我国社会对更多的法律服务需求贡献力量,会促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当然,不论是谁,收费都要合法,出庭手续也要合法。

司法行政机关不应该把法律服务业当作自己的后花园,而应该从依法治国的大局出发,规范已经好不容易发育起来的法律服务市场,给大家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机会。

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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