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维权成败,关键在于自己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图1)

笔者在黑龙江工作的时候,曾有一位当事人经朋友介绍前来求助,称政府欠他一百多万元工程款。笔者请他出示欠条或合同,他均表示没有,仅有一份“结算单”。而这份唯一的结算单,他也已在两三年前还将原件交给了政府办公室主任,自己手里未留任何证据。笔者坦言,若无证据,此事神仙也办不了,并类比道:“倘若某国总统欠我一百亿却无任何凭据,我许诺帮我要回者可得九十九亿,此事又能成吗?”当事人闻此便明白了。

打官司,证据是根基。俗语“好人死到证人手”便是此理。然而,仅有证据还不够,还需善用证据,使其发挥最大效力。这如同武林高手能以扑克牌御敌,而常人持刀却可能反自己的刀被所伤。

当然,现实中或有法官枉法裁判,那是另一回事。但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一场诉讼的最终结果,多半取决于当事人自身。再优秀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和代理人,若当事人缺乏决心与恒心,特别是面对疑难案件,一切都将徒劳。

有些当事人存在误解,认为既然委托了代理人,对方就应该包办一切,乃至送一份材料等简单的事务也要代理人亲力亲为。这不仅不必要,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专业工作的不尊重。笔者甚至曾遇到当事人要求去“威胁法官”,这自然遭到了笔者的严正拒绝,并解除委托协议。该人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处追责。

诉讼程序复杂,极少能速战速决。但许多当事人急于求成,不理解腐败分子正欲以“拖”字诀消耗其意志。当当事人寻得尽心竭力的代理人时,对方反而可能假意劝诫“别上当”,甚或挑拨双方的关系。

若代理人被收买,是当事人的悲哀;若代理人鞠躬尽瘁反遭猜忌,则是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双重悲哀。笔者历经此境,但从未背弃过当事人利益。

《国际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历史亦为镜鉴:蜀汉后主刘禅(阿斗)懦弱,纵有诸葛亮父子三代忠烈死而后已,江山终究难保,遂有“阿斗的江山——白送”之叹。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图2)

诉讼如两军对垒。法官是裁判,当事人是统帅与将军,代理人帮助维权的人则是军师与丞相。昏庸的统帅若不听高明军师之言,战必败;若裁判再行不公,则满盘皆输。昏庸的统帅常令部下做无用之功,糊涂的当事人亦然。

部分当事人抱有“我花钱雇你,你须听我”的心态,这实属本末倒置。当事人应明确目标与方向,具体策略与操作,当以代理人的专业意见为主。是否诉讼、委托何人、证据基础,这些决策与准备在于当事人;而如何组织材料、推进程序、精准发力,则是代理人的职责。

毛泽东主席曾以“鸡蛋与石头”比喻内因与外因:温度能使鸡蛋孵出小鸡,却不能让石头变化。于此,当事人是内因,代理人只是外因。外因的建议再好,若当事人不积极采纳、严格执行,终将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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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维权成功,主要功绩与最大收益应归于当事人;倘若失败,主要损失亦由当事人承担。代理人的作用,是在你力量临近临界时,为你添一把火,加一根稻草,理想情况下,成为那“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花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只有自身强大,方能令人刮目相看,令对手心生忌惮。一个丧失理智的当事人,难赢简单的官司,复杂案件更无需多言。

最后,诉讼须有承受失败的气度。输得起,是不惧失败,并能在其中寻得未来的出路与坦途。若输不起,则最好莫启讼端。

(根据2021年1月25日初稿,2022年9月7日、2024年10月27日修改稿整理优化)

2026年2月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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