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份信访回复看出的执法阴影

——河南省南阳市公安机关在腐败分子的操纵下违法办案现象一瞥

从一份信访回复看出的执法阴影(图1)


上图右二起:眉山何会平、邵玉娟律师、蓝天彬律师、开封徐惠民、王海疆之子王小酌

近日,笔者按照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2025年6月23日印发的(2025)豫1724刑初5号《出庭通知书》,来到正阳县准备出庭作证,

在此期间,笔者看到了一份卧公信回复字(2025)047号《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刘义反映问题的回复》,全文如下:

本机关于2025年6月2日收到你反映的卧龙区公安分局将任文学抓捕后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等问题,现回复如下:该案件由南阳市公安局指定使用卧龙区公安分局警宗系统办理的案件,具体案件办理是由邓州市公安局办理,卧龙区公安分局未办理过此案件,不存在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的问题。

落款时间是2025年6月30日。

从一份信访回复看出的执法阴影(图2)


笔者看到这份回复之后,发现公安机关在办理这一案件中存在多处违法行为。

为了更加全面系统,更加准确公正,于是,我们采用腾讯元宝来进行智能评论。

首先,笔者将(2025)047号《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刘义反映问题的回复》这份材料以图片的形式导入腾讯元宝的APP。

第二步,我们给腾讯元宝一个指令:请帮助我分析研究一下上面的答复,南阳市公安局,邓州市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分局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并帮我写一篇评论短文。

第三步,联网的腾讯元宝经过18秒时间的深度思考,进行了法律分析和评论文撰写如下:

以下是根据您提供的信访回复文件进行的法律分析和评论短文撰写:

一、违法之处分析

管辖权违法(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公安局指定使用卧龙分局警综系统办理,却由邓州市局实际办案,涉嫌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条:“指定管辖应以实际承担办案责任的单位为主”。该操作造成执法主体与办案工具分离,属于程序违法。

监管责任缺失(卧龙区公安分局)

提供警综系统却声称“未办理案件”,违反了《公安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第11条:“系统提供方需对使用过程实施监督”。若办案过程中发生刑讯逼供,卧龙分局需承担系统监管失职责任。

实体违法风险(邓州市公安局)

若刘义举报属实,邓州市局涉嫌:

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禁止刑讯逼供)

触犯《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罪)

违反《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关于异地办案需属地配合的规定

信访回复程序瑕疵

对刑讯逼供等重大指控仅作“未办理”的简单否认,未出示任何调查证据(如提审录像、体检记录),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35条“对实名举报需举证说明”的要求。

二、制度漏洞揭示

系统权限与办案分离机制:暴露“借用系统”可规避监督责任的管理漏洞

指定管辖泛化:南阳市局未说明指定邓州市局办案的合法依据(如回避需要)

信访闭环失效:未告知举报人不服回复的复核渠道,变相剥夺申诉权

从一份信访回复看出的执法阴影(图3)


评论短文:

信访回复背后的执法阴影

这份编号“卧公信回复字(2025)047号”的回函,看似澄清了卧龙分局的“未参与”,实则暴露三级(应为二级)公安机关深度纠缠的制度伤疤。当南阳市局以“指定使用警综系统”之名行管辖权腾挪之实,当卧龙分局以“未办理”卸除监督之责,当邓州市局成为游离于系统归属外的办案“影子”——执法的程序正义早已被层层分解消解。

《刑事诉讼法》明令禁止刑讯逼供的立法本意,正是为了防止侦查权沦为暴力机器。而今信访人指控的“任文学案”刑讯问题,却被拆解为“工具提供方无责、实施方无据可查”的罗生门。更令人忧心的是,在人工智能全面介入执法的今天,“警综系统”如同现代版的“尚方宝剑”:借出系统即可共享侦查权限,却不必承担办案责任,这种机制无异于为程序违法开具通行证。

执法公信力从来不在公章篆刻的“信访专用”四字里,而在于对每一起实名举报的实体回应:被指控刑讯的办案民警是否接受过调查?跨区域办案的审批记录能否公示?嫌疑人入所体检报告敢否公开?当这些实质问题被置换为管辖权“踢皮球”的文字游戏,信访制度便沦为程序空转的注脚。

法治的护栏,需要以行动焊接而非用公章盖章。若司法机关连自我净化的勇气都丧失,公众又如何相信那枚鲜红印章覆盖的“不存在”三字?

(全文586字)

备注:罗生门原为日语后用来借指人世与地狱之界门,事实与假象之别。通常指:事件当事人各执一词,分别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表述证明或编织谎言,最终使得事实真相扑朔迷离,难以水落石出

本案中,共有多个犯罪嫌疑人因共同犯罪被羁押,他们是:任文学、王海疆、丁军、张群、贺满意、许广阔,仅仅移交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就有六个人。他们六个人的情况都是这样。这种虚伪虚假的指定管辖,反而让搞刑讯逼供的人更加胆大妄为,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没有法律制约,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属举报控告更加艰难。

其中的王海疆主要是因为举报原邓州市市委书记金浩在住建部、中纪委通报榆中县后仍然顶风违纪5.9亿建城门大搞形象工程,导致民不聊生,拖欠开发商的债务至今多数没有还清。因为王海疆的举报,才让王海疆遭受这不白之冤。尽管金浩已经在2025年4月21日被查,但是,应当清醒的看到,朱是西、金浩等人的贪腐余毒在南阳市远远没有肃清。

从一份信访回复看出的执法阴影(图4)


在上午的开庭中,各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依次做辩护发言,其中,王海疆的两位辩护人蓝天彬、邵玉娟两位律师的辩护发言尤其精彩。

今天下午继续开庭的时候,任文学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关于刘义反映问题的回复》,公诉人建议,法庭决定休庭就此事进行调查,下次开庭时间不定。

从一份信访回复看出的执法阴影(图5)


我们希望,正阳县人民法院和正阳县人民检察院能够认真对待此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辜负上级机关为了显示公平公正而异地指定管辖。

我们将继续对此案进行持续密切关注。

2025年7月2日星期三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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