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审查存在争议案件,推进司法进步的
倡议书

关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审查存在争议案件,推进司法进步的

倡议书

关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审查存在争议案件,推进司法进步的倡议书(图1)


全体法律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同仁: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近年来,随着张玉环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赵作海案等重大冤假错案的纠正,公众对司法纠错的呼声愈发强烈。

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大力推进司法人工智能应用,2025 年建成了智慧法院技术体系。目前已有辽宁、浙江、河南、广西等 11 个省区试点上线全国法院 “一张网”,实现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贯通。2025年年底前将在全国法院推广,早在2019年1月,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就已经开始应用于庭审,一些地方法院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发应用智能办案系统。

然而,全国仍有大量积压的申诉、控告案件亟待审查,传统人工复核模式效率有限,人为因素干扰过多,亟需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系统性纠错机制。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决定联合倡议:以AI技术赋能司法审查,建立“智能筛查+人工复核”的冤假错案动态清零机制,对全国有争议,特别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进行审查,具体行动如下:

一、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审查存在争议案件的意义

人工智能技术为司法领域注入了新的变革力量,尤其在审查争议案件中展现出独特的价值。其意义不仅在于提升效率,更关乎司法公正、社会信任与文明进步,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维度:

1、突破时空限制,实现“全量审查”全覆盖

传统司法纠错依赖人工复查,受限于人力、时间和精力,往往只能抽样检查或针对明显疑点案件。而AI技术可瞬间处理海量数据,对历年积压的数十万甚至百万件申诉案件进行“无差别扫描”,通过语义分析、逻辑校验等技术,自动识别证据矛盾、程序瑕疵、法律适用错误等潜在问题。

2、消除主观偏见,构建“算法正义”新标准

人类法官的裁判不可避免地受到经验、情绪、他人意见,甚至潜意识偏见的影响,而AI通过统一的法律知识图谱和算法模型,能够消除地域、层级、个体差异带来的裁判偏差。

3、激活“沉睡数据”,挖掘历史案件深层价值

许多陈年旧案因证据灭失、证人失踪等原因长期无法再审,而AI具备强大的数据关联能力。通过比对历史卷宗中的指纹、笔迹、DNA数据,或关联相关案件的时间线、人物关系网络,AI可迅速发现传统手段难以察觉的隐秘联系。例如,某地法院曾通过AI分析多年前的银行流水数据,成功揭穿虚假还款记录,为一桩陈年诈骗案翻案提供关键证据。

4、重塑司法流程,释放“制度创新”动能

AI技术的引入倒逼司法体系进行流程再造:

效率革命:深圳法院引入AI文书生成系统后,简单案件判决书撰写时间从3小时缩短至20分钟;

资源优化:将AI用于重复性事务(如证据校验、文书校对),使法官将80%精力集中在疑难案件研究和审理上;

透明治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区块链存证平台”使电子证据调取效率提升80%,当事人可实时查看案件进展。这种技术驱动的流程革新,正在重塑司法的底层逻辑。

5、防范系统性风险,守护法治生命线

司法腐败和权力寻租往往隐藏在个别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中,而AI的全程留痕特性可有效压缩灰色空间。例如,浙江“智慧监督平台”、上海“审判执行监督智能预警系统”等通过分析法官与当事人的异常接触、量刑异常波动等指标,成功预警多起廉政风险事件。这种“技术防腐”机制为司法公信力构筑了技术屏障。

6、彰显“科技向善”理念,重建社会信任,弘扬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冤假错案的纠正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关乎民心向背的社会议题。AI技术通过公开透明的算法逻辑和可验证的结果输出,将司法纠错过程转化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这种技术赋能的透明化司法,正在重塑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对弘扬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总之,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审查存在争议案件,是以技术之尺,量正义之光

人工智能之于司法,不是替代而是赋能,不是颠覆而是进化。当算法开始理解“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当代码开始守护“证据裁判”的基本原则,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效率的提升,更是司法文明的迭代升级。这或许正是科技向善最深刻的注解:它让正义不再迟到,让法律真正成为“善良与公正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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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赋能:构建全维度案件审查体系

1. 智能证据穿透分析

运用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对申诉材料、历史案卷、证人证言等文本信息进行语义关联分析,自动识别证据链断裂、矛盾陈述等风险点,分析出案件存在的错误和违法之处。

通过机器学习模型比对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发现量刑偏差、法律适用错误等系统性漏洞。

2. 多模态数据交叉验证

整合司法文书、物证影像、电子数据(如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非结构化数据,构建三维证据图谱,揭露伪造证据、程序违法等隐蔽问题。

应用区块链技术固定电子证据,确保审查过程可追溯、不可篡改。

3. 类案智能推送与偏离预警

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案例数据库,AI系统自动匹配相似案件,对量刑偏离度超过阈值的情况发出预警。

针对“同案不同判”现象,生成法律适用差异分析报告,辅助法官统一裁判尺度。

三、机制创新:打造高效协同的纠错流程

1. 建立AI辅助审查中心

在最高法、最高检设立国家级AI司法审查平台,接入全国法院、检察院案件系统,实现申诉案件自动分配、智能分拣。

开发“一键式”申诉筛查工具,当事人可通过关键词检索匹配相似判例,直观查看法律依据与证据要求。

2. 推行“双轨制”复核模式

初筛阶段:AI系统72小时内完成案件要素提取、矛盾点标注,生成《审查建议书》。对于低劣的,无理的缠诉拉入黑名单。

终审阶段:组建由资深法官、检察官、技术专家组成的复核团队,对AI标记的高风险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3. 构建纠错联动机制

对AI确认的冤假错案,启动“48小时应急响应”程序,暂停原判决执行并启动再审。

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线索协同核查。

四、保障措施:筑牢技术应用的法治与伦理根基

1. 制定《司法AI应用伦理准则》

明确“算法透明、人工兜底、责任可溯”原则,禁止AI独立作出裁判,所有结论均需经检察官或法官最终审核,凡是参加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技术人员等,必须严格登记备案,永久存查并向当事人公开。

建立算法偏见检测机制,定期对AI模型进行公平性审计评估。

2. 完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采用联邦学习技术,在保护当事人隐私前提下实现跨机构数据协同分析。

对涉密案件实行分级授权管理,设置“红黄蓝”三级数据访问权限。

3. 培育复合型人才队伍

在法学院校开设“法律+AI”交叉学科,培养精通技术原理与司法实务的跨界人才。

建立检察官、法官与AI技术工程师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每季度开展技术培训与典型案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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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动倡议

在这里我们呼吁:

司法机关:2026年底前完成AI审查平台试点,2027年实现全国法院、检察院全覆盖;

科技企业:开放算法接口,参与制定司法AI技术标准;

法律研究机构:包括法学院校、群众学术团体、科研院所,加强对AI审查平台的深层次研究、改进和应用推广。

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公司(中心、事务所、部),尽快掌握AI审查平台的使用方法和监督方法,向需要的社会公众推广。

新媒体运作机构:包括已经正式登记注册的网站、平台等,承担起来AI技术的宣传普及,在舆论上对AI技术惠及全民进行科普行动。

社会公众:通过“司法AI监督平台”提交切实可靠的线索,共同守护公平正义。

科技向善,法治为民。让我们以人工智能为剑,斩断冤假错案的枷锁;以制度创新为盾,捍卫每一个公民的人格尊严与神圣权利!

倡议发起单位:

北京至高法律咨询中心

倡议发起个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朱以山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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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倡议书的内容,发起倡议单位与个人的条件,响应单位与个人条件如下:

一、发起倡议单位与个人的条件

1. 发起单位

属于法律科技领域的机构,包括:司法机关科技企业(具备AI技术研发能力的企业)、法律研究机构(法学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公司等)

在倡议书签署时登记备案,承诺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发起个人

身份为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法律工作者、科技工作者、舆论监督工作者或社会各界知名代表,文化程度在大学以上文化。

需实名签署倡议书,接受终身责任追溯。

二、 响应倡议单位与个人的条件

1. 单位:

一切支持、响应本倡议的机关、企业、事业、群众团体均可参与进来。

2. 社会公众

能够熟练全面使用一种以上AI技术软件;

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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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同约束条件

所有参与者需承诺:

a)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 AI应用伦理规定;

b) 积极学习、宣传研究AI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

c) 支持跨行业、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推进司法透明化改革。

参与的单位需要提交机构合法设立证件复印件或者电子版,填写登记表。

参与的个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电子版,填写登记表。

请全部参与发起和响应的单位和个人,在2026年1月31日前报名,可以复制或者下载下方表格,将相关材料传到联系人朱以山处。

联系人:朱以山,联系方式:010—85764636,18515494818,18701070848,微信号:xwyifa110

电子信箱:zys99999@163.Com

注:本文由腾讯元宝辅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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